补考办法
(一)日常考核成绩。因正当理由缺考的考生,可提出申请补考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该生的日常考核成绩按实际补考成绩计分,不按规定时间补考的缺考考生按零分计分。
(二)毕业升学统一考试成绩。因伤病及特殊情况而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一次,由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学生体育补考申请表》(附件3),提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并统一组织学生持“身份证”、“体育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补考,过期不予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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