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的划定,我们首先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级),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级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等,其中每科A等成绩的划定,一般是根据长沙市第一批录取学校当年公费招生计划中划线计划人数约120%确定,同时考虑当年毕业生人数情况,确定6A人数;其它等级的划定根据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数确定。高中录取时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成绩等级作为高中招生的依据,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办法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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