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示范高中(县一中)
1、正取: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09分。
2、择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80分。
(二)市级示范高中(县二中)
1、正取: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32分。
2、择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15分。
(三)中专技能高考班(县职教中心)
中专技能高考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 300分。
三、特别提示
1、考生达到某一类最低控制线,只能表明该考生具备报考这类志愿的资格,但并不是说就一定能够录取。
2、录取将从达到某一类最低控制线,且填报了志愿和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学校报名登记的考生中,依次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秭归县教育局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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