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
——华侨(归侨)直系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升入非示范性高中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现役军人的子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以及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
——在招商引资中,凡来银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家子女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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