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徐州市教育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对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招生计划、政策及选择适合孩子自己的学校,帮助孩子准确慎重地填报好中考志愿等问题进行解答。
201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7.8万人,比去年减少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2万人,比去年减少两千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6万人,比去年减少八千人。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20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6600 人,比去年增加400人。职业学校招生5400人,比去年减少400人。
政策变化
第一、侯集中学除面向市区(不含贾汪区、铜山区,下同)招生外,继续面向铜山区招生。郑集中学、郑集中学城区分校、棠张中学面向市区招收部分学生,但不向市区初中学校分配指标生计划。
第二、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普高死档线。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属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7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不得录取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范围以外的考生。
第三、经批准一中、三中、徐高中、侯集中学等四所学校有部分计划可自主招生。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必须将自主招生的招生章程,包括报名条件、选拔方案、录取办法、公示监督措施等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提前将对拟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招办进行公示后,由市招办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四、调整中职-本科(3+4)、中职-高职(3+3)对口衔接试点学校的录取次序,放在普通高中之后,五年制高职录取之前,允许与普通高中兼报。
指标生政策
徐州市第一阶段录取的普通高中包括一中、三中、徐高中、三十六中、侯集中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总数的83%为并轨生,并轨生中的60%为指标生,指标生计划按照各初中学校的报名人数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这部分考生能够享受中考成绩加40分录取指标生志愿学校。
徐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说,三年前升初中时未参加“电脑派位”而到电脑派位学校就读的学生,将不能享受指标生待遇;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者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的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学籍管理
2014年徐州市将进一步严格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学生录取到哪所学校学籍就建在哪所学校的原则进行建立学籍,学生将只能在录取学校获得学籍,不可能在其他任何学校建立学籍,任何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也不可能为任何学生在非录取学校建立学籍。
学生身份证号码是学籍信息的主要区别码,每个学生只能建立一个学籍。普高学籍由省、市、县、学校分级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终端由省教育厅管理,即“省管学籍”。
在徐州市参加中考并被徐州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市户籍初中毕业生,需回原籍就读的,须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取得高中学籍后,通过转学的方式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就读。公办学校不得跨大市招生,民办学校跨市招生,必须将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地招办统一管理,由生源地招办录取。未经生源地招办录取的学生民办学校不能录取,也不能办理学籍。学校擅自招生的,违规招生产生的问题由招生学校承担责任,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对违规学校进行严厉的处罚。
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特别强调,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及未参加2014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先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和报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志愿填报
考生在5月23日至27日通过网络填报升学志愿,并到考生所在的报名点签字确认。
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免费男幼师生志愿和两个师范学校志愿。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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