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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中考科目说明
数 学
一、命题原则
1.依据《数学课程标准》,体现数学课程的性质
数学学业考试要体现数学课程的性质: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突出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考查学生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 引导和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数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课程目标
数学学业考试要关注学生未来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体现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关注学生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学
数学学业考试要引导改善学生的数学学习方式,以及教师的教学方式的转变,提高学生数学学习的效率,使学生掌握恰当的数学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要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获得成功的体验,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学习数学自信心。
4.试题素材、求解方式等要体现公平性
数学学业考试命题应当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思维特点、数学背景和生活经验编制试题,使具有不同认知特点、不同数学发展程度的学生都能展示自己的数学学习状况,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初中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所获得的发展状况和潜能。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有效地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状况。
5.试题设计应当科学、有效
试题内容与结构应当科学,试题表述应准确、规范,题意明确、不产生歧义,要避免因文字阅读困难而造成的解题障碍,避免在试题的背景或解答中出现与生活经验或其他科学原理相悖的情形。同时试题设计与其要达到的考查目标保持一致。
二、考试目标
依据《数学课程标准》所提出的课程目标,考试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内容标准”所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第三学段(7~9年级)四个领域,即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课题学习)的内容为依据。试题中各部分内容的分值分布比例如下:
四、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采用书面笔试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试卷结构
试卷分Ⅰ、Ⅱ两卷,其中第Ⅰ卷为选择题,第Ⅱ卷为非选择题,包括填空题和解答题。
3.试题题型的分值分布比例
五、考试题型与解答要求
(一)选择题
本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给出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本题旨在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评价。对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对其中所蕴涵的数学本质的理解,考查学生能否在具体情境中合理应用。试题内容涉及第三学段数学课程内容的各个部分。只选择一个认为正确的答案,多选、不选、选错均不给分。选出每题答案后,必须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ABCD】涂黑,如需改动,先用橡皮擦干净,再改涂其它答案,答在试卷上无效。
(二)填空题
本题中每小题先给出已知条件,在而后的语句中空出要问的答案并以横线代替, 要求运用所学知识得出与题意相符合的答案。解答只要求填写最终答案,不要解题过程,答案表达要准确、完整。
(三)解答题
本题含计算题、求解题、作图题、开放题、信息分析题、应用题、猜想与证明题及综合探究题等,不同类型试题具有不同功能,例如信息分析题可以考查从具体情境中获取信息的能力;应用题则考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试题内容涉及第三学段数学课程内容的各个部分,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解答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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