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中考前,很多在桂林市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桂林出台“异地中考”政策,无疑将给这类考生带来福音。
市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逐渐放开“异地中考”政策是大势所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扩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读书升学的呼声日益高涨;与此同时,保障这部分学生公平接受教育和升学的权力,是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我市也于日前出台了相应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2013年,桂林市区初中毕业生有7334名,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2000多人,约占毕业生总数的28%。预计今年,市区初中毕业生有8000多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数量较去年也略有增加。具体有多少毕业生能享受新政,还要看最后的报名情况。
●6类考生满足条件可在桂林“异地中考”
市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我市“异地中考”开放的第一年,原则上既要促进教育公平,保证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能在桂林市参加中考并参加录取,又要通盘考虑市区普通高中的承载能力,防止“中考移民”现象。因此,新政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异地中考”的具体条件做了规定。
根据新政,6类考生在满足条件后可在桂林“异地中考”。
第一类是外省户籍迁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一类考生分两种情况,一是户籍没有迁入桂林的,二是户籍在中考报名截止前(即2014年5月8日)已迁入桂林的。
户籍没有迁入的考生要参加“异地中考”需满足下列条件: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有在桂林的3年完整学籍,并在桂林学校实际就读3年,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以下简称“双合法”)。
户籍在中考报名截止前已迁入我市的,则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为初中应届毕业生,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以上的“双合法”。
对于“双合法”,市招生考试院负责人解释,合法稳定住所指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合法稳定职业是指具有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第二类是广西区内、桂林市以外户籍迁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一类考生也分2种情况。
户籍没有迁入的,需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有桂林3年完整学籍,并在桂林的学校实际就读3年,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的“双合法”。
户籍在中考报名截止前已迁入桂林的,可以在桂林参加中考。
第三类是桂林市辖12县户籍迁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其中户籍没有迁入市区的,需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有流入地3年完整学籍,并在流入地学校实际就读3年,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的“双合法”。
而户籍在中考报名截止前已迁入市区的,可以在市区参加中考。
第四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历届初中毕业生的。除学历证明材料外,这类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其户籍迁入桂林时间满1年(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桂林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当日止,满1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以来在桂林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桂林流入地具有“双合法”1年以上。
第五类考生是:一方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经广西设区市(含)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人员子女。这类考生不受户籍、学籍限制,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第六类考生是:现役军人、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人员的随迁子女。这类考生不受学籍条件限制在桂林参加中考。不过,考生的户籍必须迁入桂林。
●不满足条件者可申请借考
市招生考试院负责人表示,根据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市区中学集体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6日,市区个体考生报名为5月7日至8日。报名之前,上述6类人员要按照《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意见》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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