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及有意愿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㈡有我市正式常住户口。
㈢初三应届生必须有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学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有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
㈣有我市初中正式学籍但户口在外省、市和虽有我市户口但在我市跨区(市、县)就读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属于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原小河区户籍并在此“三区一地”辖区内初中学校就读的的考生,均可随初中就读学校在此“三区一地”招办报名、考试升学。)个别确有困难不能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可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经区(市、县)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在就读初中学校当地招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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