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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东广州异地中考出台征求意见稿拟设四道门槛[1]

2013-08-06 12:3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南方都市报 - 广东中考】
2013广东广州异地中考出台征求意见稿拟设四道门槛

  征求意见稿已出台,拟2016年起实施,学校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广州中考明年将取消高中择校,只身来穗读初中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能否升入公办高中?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又可通过什么途径入读高中?

  南都记者昨天了解到,广州市异地中考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拟于2016年起实施。在实施前设有两年过渡期,目前在读的初一初二学生,学籍在广州,但户籍和父母的工作单位都不在广州市的,将通过在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的方式来解决两年过渡的问题。

  对于随迁子女升读高中,征求意见稿首次有了详细的规定,必须符合“四个三”的条件。但录取比例有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

  1、异地中考须符合哪些条件

  异地中考有怎样的门槛?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了详细的规定,即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才可享受异地中考政策。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的合法稳定职业连续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三年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及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具有完整三年初中学籍,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各项条件要求的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5月3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有关具体条件:

  合法稳定职业 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广州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合法稳定住所 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社会保险 指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随迁子女 指在广州市具有初中完整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积分入学如何参加中考

  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同等待遇”

  征求意见稿对异地中考的两个类型做出了明确的指引,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同等待遇”。

  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根据省、市有关积分入户工作精神,随父或母在广州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读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经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3、一般借读生怎么办

  设两年过渡期,2016年起需回户籍所在地录取

  在实施异地中考政策前,设有两年过渡期。目前在读的初一初二学生,学籍在广州,但户籍和父母的工作单位都不在广州市的,将通过在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的方式来解决两年过渡的问题。

  在2016年前,即2014年和2015年,具有广州市初中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称“一般借读生”),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毕业生相同。

  但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一般借读生不能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10%。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可面向包括一般借读生的全体未被录取的考生。

  根据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异地中考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升学问题,那种省内外市来穗入学、只有学籍但父母没有在穗务工的,不适用异地中考的概念。在2016年异地中考真正实施时,这些学生若要读公办普通高中,将只能在广州借考,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

  所以,今年秋季即将入读广州市初中、而又不符合在广州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向户籍所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申请并得到同意后,自2016年起可在广州市借考,但需回户籍所在地级市参加录取。

  但民办高中和中职不受户籍限制,具有广州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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