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要求:男一般不低于1.70米,女一般不低于1.60米;
5.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6.符合所在省份关于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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