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5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考生不能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专业的考试,表演专业限定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4.若艺术类考生所在省的高考成绩满分分值不等于普通类考生的满分分值,我校将对该省一本线按比例进行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再依照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要求执行。
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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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相关院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4239,6875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2048
艺术学系:027-68752387,027-68752380
武汉大学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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