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翻译专业(国际公务员人才实验班)招收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专业限招相应语种和英语考生,其他外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上海外国语大学根据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2.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笔试、外语笔试(含听力)、外语口试,考试地点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原则:上海外国语大学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范围内,以保送生选拔考试笔试与口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外语教学实际,分语种按男女生分别择优录取,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4.公示录取: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上海外国语大学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
上外招生网:;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七、本实施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办法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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