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1、民族工艺美术方向:(1)唐卡临摹;(2)图案命题设计;(3)唐卡比例。
2、广告设计方向:(1)素描;(2)色彩;(3)速写。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1、声乐表演方向(美声、民族):
(1)面试;(2)视唱;(3)练耳;(4)专项。
主项(声乐):考试要求清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
副项(器乐或舞蹈):演奏或表演一段,作为参考。
2、器乐演奏方向(西洋管乐、打击乐、弦乐):
(1)面试;(2)视唱;(3)练耳;(4)专项。
主项(器乐):考试要求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器自备。副项(声乐或舞蹈):演唱或表演一段,作为参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六、 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在甘肃省设专业考点组织校考,其它省区录取时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青海籍考生按青海省招办规定的规则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艺术系:董老师 15897161646 0971-8807833
招就部:董老师 13519708939 0971-8863272
尤老师 13897638982 0971-8808501
传 真:0971-8863272 880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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