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12月17日上午,教育部正式公布日前印发的《》规定,《意见》指出,试点高校考核内容要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考生投档资格。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应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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