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变脸”、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入高招录取参考……近日,教育部出台两部与高考改革息息相关的“重量级”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河南省正在加紧制订具体方案,有望在2015年7月之前公布。未来新政将给河南考生带来哪些影响?近日,记者走访河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重点高中老师,为考生打探消息。
相关政策一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统考”变“选考”,学生自选3科计入高招总成绩
根据《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绩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当中任选3科的考试成绩。上海、浙江已于今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整体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实施意见》还规定,命题应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各省区市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意见》指出,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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