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预录取结果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我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4.各中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少年班”推荐资格。
七、其他
1.预科一年级在西安交通大学指定的中学学习(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天津南开中学),并遵守就读中学的相关管理规定。预科二年级、本科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相关管理规定。
2.在校期间,学生可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经绿色通道入学。
3.预科以及本科期间未分专业阶段,学生按当年西安交通大学理工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缴费;本科分专业后以及硕士阶段,学生按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缴费。
4.少年班学生在预科及本科期间(六年),学校不为其提供自费出国所需的任何证明及在校学习成绩单,不为退学的学生办理出国成绩单(详见西交教【2013】118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
八、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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