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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外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4-12-14 16:06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法语专业教学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依据上海市教委的春季招生文件精神,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划定学校的面试资格线。面试主要考察学生须具备的知识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交流能力、才艺展示、心智健康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比例: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面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1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面试地点:东体育会路390号(虹口校区) 3、学校根据学生春季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学校面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录取确认的新生,与2015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春季招生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录取。学校公示的被最终确认为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0元(以相关文件为准)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沪价费〔2006〕012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1278024、51278025、51278155(上外贤达招办)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1278238 十四、网址 上外贤达网站:http://www.xdsis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就读校区:2015年入学的金融学与法语专业新生一至三年级在崇明校区就读,四年级在虹口校区就读。学前教育专业新生一至四年级在虹口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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