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据悉,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为了方便考生报名,及时了解高考报名政策,现将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全文公布如下:
一、报名的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外国侨民(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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