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需要申请加分、降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后,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登记表,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考生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各高考报名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降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同样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阅现行的加分、降分照顾政策及报名时需要交验的材料。在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如教育部另有关于加分、降分照顾政策的新规定,则按教育部的新规定执行。
资格审核责任须严格落实
2015年,广西进一步规范各类资格审核流程,严格落实资格审核部门的责任,明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考报名站的工作人员,在对外省迁入人员、申请加分降分照顾政策考生、参加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时,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避免出现审核不严、审核出错、审核造假等现象,同时要切实落实公示要求,确保资格审核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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