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薪酬实行差异化 避免“大锅饭”
据新华社电 29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获得审议通过。专家指出,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具体举措,意味着对于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及职务待遇方面的管理进入新阶段。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分析说,会议明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扭转了此前有声音认为“央企调薪是一种惩罚性手段”的说法。
对于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会议再度提到将进行调整,同时也首度提出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且明确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在李锦看来,这说明中央层面对于央企薪酬制度的改革思路已经相当清晰,“明确要实行差异化,避免‘大锅饭’的现象。”一些专家建议,中央管理企业应划分为公共性、功能性和市场竞争性,在薪酬制度改革时区别对待,与此同时,对于行政任命的、市场选聘的企业负责人也应遵循不同的薪酬参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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