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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东户籍高一新生为异地高考提前准备(4)

2014-08-29 21:43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申请三次才通过

  “合法稳定住所”费思量

  在广东省异地高考,考生父亲或母亲需要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这一条让小华颇费思量,她也因此申请了三次才得以通过。

  早在去年6月,广东省有望实施异地高考的政策消息发布,就引起了小华父亲的关注。小华的户籍在湖北荆州,那时正在深圳市一所职校上高二,距离她参加高考尚有8个月,但她的父亲就开始为可能需要的申办材料做准备,从房产证、计划生育证、社保缴纳到学籍、户籍证明。

  按说,如此充分的准备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但到2014年3月初,学校公布的第一批异地高考生通过名单,里面竟然没有她,原因是社保材料及住所证明不符合条件。小华为此提前放学回家与父母商议,父母多次阅读相关文件,并在网络搜索确认后,父亲将自己社保中出现的“断交社保”的纰漏核实,以小华母亲的完整社保记录代替。但对于住所证明失效的原因,仍是一头雾水。

  今年3月中旬,第二批通过的名单再次发布,依旧没有小华的名字,这次的问题就出现在住所证明上,“在规定中明明写的是省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啥我们就总是通不过呢?”原来,小华父亲提供的是自己在东莞的一套红本房产证明。还好,还有最后一次补办申请的机会,这一次小华在递交东莞房产证明的同时,附上了在深圳的房产租赁合同。最终,小华成为4月初最后一批递交材料中唯一的参与者、也是唯一的通过者。

  有关人士也表示,从小华的经历可以看出,省里规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实际上指的是在考生的学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不是省内任意地方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