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查校领导 11人任“一把手”
近日,教育部监察局向全国教育系统通报了近3年教育系统纪检信访和案件工作情况,将教育系统所涉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第一个特点就是涉案金额巨大,“一把手”腐败案件有所增加。
其中,吉林省原总督学于兴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953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今年被查的18名校领导中,有11人担任学校“一把手”。在11名正职领导中,担任校长(或院长)的有6人,比担任学校党委书记的多1人。其中两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被追责。
对此,一名“211高校”的党委副书记表示,这从侧面凸显了在平时学校管理、纪检工作中,对有些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院长)缺乏有效监督,这些高校既有吉林大学、中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也有东华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等地方院校,还有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涵盖了高等教育的各个等级,显示出高校腐败的严重程度。
【地域】川吉“落马”多 辽粤出“窝案”
从地域来看,“落马”校领导所在的高校分布比较均匀。吉林和四川各有3名校领导“落马”,河南和广东各有2人,其余省份包括辽宁、湖北、重庆、云南、新疆、江西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高校反腐中,也有中央巡视组的痕迹。在中央第六巡视组的指导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进行了立案审查。在今年吉林省通报的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中,也提到高等院校问题较多。
辽宁、广东等地的高校反腐中,还有窝案出现。例如,辽宁省纪委先后对辽宁医学院党委原书记张立洲、原副院长梁宇恒、原副院长罗俊生、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原院长王志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自去年10月起的3个月内,该校4名领导被查。广东深圳的窝案则集中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该校原副院长陈小波(后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规划建设处处长薛仲秋、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刘秋冬均已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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