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西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部分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高校将陆续开始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这段时间可能会遇到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自己的档案状态无变化但却收到录取通知书、一名考生同时收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相应批次还未开始录取考生就收到录取通知书等情况。遇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时机向考生寄送假录取通知书行骗,一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的办学机构也借此时机混淆考生和家长对于不同招生形式的概念,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招生。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首先注意甄别其真伪,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通知书正规的寄发程序是: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3天之内,将已备案录取考生的名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有关高校,学校收到录取名册后,根据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再由邮政部门通过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领方式递送),寄送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通知书上只盖招生院校印章,不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本科批次中,对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层次录取的广西考生,除了寄发盖有高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之外,还会寄发一份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如考生收到的通知书中没有这份确认表,可拨打学校官方途径公布的联系电话,向学校咨询或索要)。从考生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到录取信息,到录取通知书寄到考生手中,至少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若考生在被录取的批次结束后一个月或临近开学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可打电话向录取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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