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要求,各高校要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由高校主管部门公布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2014年黑龙江省75所省属高校和3所成人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全部由校长(院长)签发,由校长(院长)负责。现将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14年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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