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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3)

2014-07-05 05:38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六章 奖学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奖学金政策:

  1.根据政策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设立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0名,奖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学生数的2.5%、7.5%、15%。

  3.设立新生奖学金:对于本一线以上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高考分数文科、理科各前10名一次性发给3000元/人的新生奖学金。

  4.设立优秀交换生奖学金:学生在本校完成两年或三年的课程学习后,可申请到境外合作高校进行专业课程学习,返校后可参评“优秀交换生奖学金”。

  5.其他奖学金:如“邱月娥奖学金”“好事达奖学金”等。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具体按照《龙岩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助学办法: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年,资助比例分别为学生数的5%、15%。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报到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手续。

  3.师范专业助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师范专业助学金600元/人·年。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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