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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医科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5)

2014-07-05 05:3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专业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分析、预防医学等专业6760元/学年;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6240元/学年;生物制药专业6200元/学年;生物信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5460元/学年;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英语等专业5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4人间),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加收1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形成由优秀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等多元组合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政府奖助学金,还设有协和奖学金、沈云英奖学金、育才奖学金等多项校内、外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校学籍和学位管理有关规定,分别颁发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网站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邮箱: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0673、0591-22862773(含传真)、4009180081

  学校地址:

  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1号(上街校区)   邮政编码:350108

  福州市交通路88号(台江校区)          邮政编码:350004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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