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4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共有54个专业,均为教育部备案的专业。面向全国13个省招生,分别为福建、湖北、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安徽、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四川、甘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 性别比例不限。
第八条 各专业考生都无须参加英语口试。
第九条 平行志愿填报我院园艺技术专业的考生,在我院常规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各省当年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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