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
2014年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在贵州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在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
(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2014年贵州省将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凡符合贵州省高考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贵州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
2.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贵州省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贵州省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考生除外);
所有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都要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凡不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学籍等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投档。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贵州大学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还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八)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2014年贵州省八所本科院校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凡符合贵州省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贵州省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省内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九)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报考: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认可贵州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贵州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
3.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4.贵州省2014年第一次实行音乐类统考。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认可贵州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认可贵州省音乐类统考器乐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认可贵州省统考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成绩,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和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如考生参加二项或三项专业方向考试,须按作曲理论、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少数民族特色声乐演唱顺序的第一项作为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十)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贵州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2014年贵州省第二批本科省内部分师范院校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及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第二批省内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及贵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凡拟填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规定的市(州)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1日前务必将签约名单按报考院校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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