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517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86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7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7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40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2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三、面向贫困地区考生招生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录取分数线:514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70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8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37分。
四、区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录取分数线:514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70分。
五、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76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26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70 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特别提醒:成绩揭晓后,如何选校不浪费分数?什么专业好就业?平行志愿怎么填合理?专家指导降低风险,科学推荐报考方案,。全国高考圆梦QQ群:300064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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