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卫生信息管理学费均为5500元/年/生,口腔医学6500元/年/生。
第十四条住宿费:各专业住宿费均为8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我校为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2014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和人数、各专业详细介绍,请见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网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一楼。
学校网址: http://www.sjzrmyz.com/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5349858 83818098 85933950
邮编:050091 传真:0311-83819018
Q Q咨询:2857380170 1729876356 1418342091 2689746817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