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各省投档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
2014年海滨学院美术类专业在下列省市投放招生计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新疆
音乐学专业仅在河北投放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关于2014年学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学费14000元/年/生;
软件工程学费13500元/年/生;
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费13000元/年/生;
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英语学费11500元/年/生;
车辆工程、酒店管理、物联网工程、财务管理学费标准未定,以河北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住宿费:大一新生一律入住6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大二起调整为4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生。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黄骅)
咨询电话:010-51684458(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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