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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2014-06-13 17:16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1、在文化考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艺术类第二批本科C类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

  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与文化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文化考试成绩按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本科C类最低控制线的85%划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空中乘务方向)专业:专业成绩采用山西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与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专业第二批本科C类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章  学历 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我院学生学习期满,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名称: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学士学位,经考试合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2014年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