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免费师范生录取
我校2014年在山西省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计划500名,分地市分科类计划如下(具体分专业计划表请查询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填报志愿指南): 报考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科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初次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后续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2、艺术类专业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本专业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
音乐学:
分生源地市按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
按文化成绩投档,进档考生分生源地市按专业计划数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本专业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分生源地市按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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