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省教育厅签发的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我院学习期间还可以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考试,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拥有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服务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积极协助毕业生享受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负责推荐就业,也可参加全省统一专升本考试,继续深造。
【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属佳木斯职业学院。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454—8550345、8550456 传真:0454—855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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