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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章程

2014-05-31 18:1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学校地处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齐齐哈尔市,坐落于碧绿清澈的嫩江之滨、风景优美的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学校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国标代码:1023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

  办学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及有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三)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志愿清”原则将同一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同一投档次序)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江苏省先等级后照顾政策),对不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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