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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章程(2)

2014-05-31 17:26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八、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3.学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分专业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黑龙江省考生以本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当文化课达到投档线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外省考生组织艺术专业课加试。对加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投档线,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将专业课成绩和统考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相加,相加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但对于面向艰苦行业就业的专业,建议女生慎重选择。

  7、有关专业的特别要求:英语、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招生后按英语考生的外语基础授课。建筑类要求考生有基本的美术基础。

  8、我校自2014年起部分专业试行按专业类别招生。具体是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设计类等学科按照大类招生,其他仍按专业招生。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表》。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