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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招生章程(3)

2014-05-31 17:12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优秀新生学费减免政策,设立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和订单企业奖、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电话:0459—5875333, 5876043, 5876066

  传真:0459—5871601

  网址:

  电子信箱: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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