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保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简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70)。
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邮政编码:558000)。
第四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学院以师范教育为主,积极发展非师范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辅之以适当的专科教育。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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