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梧州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71。学校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邮编:543002
第三条梧州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政府已下文同意梧州职业学院性质由民办转公办,并已报教育部待审批)。
第四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14年开设23个专业,招生人数为2800人,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具体是:
备注:
1.住宿标准:4人间公寓宿舍:1200元/人/年;8人间公寓宿舍:900元/人/年。
2.实际招生计划以2014年广西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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