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毕业待遇
桂政办发[2002]15号文的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毕业证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院每年选送5%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七章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学院招生办地址: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邮编:530021
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
联系电话:0771—284791128536205616464
联系人:文老师黄老师龙老师
传真:0771—2853620561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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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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