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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2014-05-24 14:07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中的体检标准;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一般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承认省艺术联考成绩及各省艺术类录取原则,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333、89811444、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系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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