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致歉:工作方法简单管理失误
“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宣传解释不够,给学生造成心理压力,引起一些误解,是学校管理上失误,向广大学生表示歉意。”针对“学生集体欠费事件”,武汉大学副校长李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高度重视,进行反思,并及时调整了结算事项,充分考虑学生现实需要。
“作为校长难辞其咎。”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也在学校BBS论坛“吐槽”,对工作上失误,郑重地向同学们致歉。
据李斐介绍,经过湖北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从2011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收费。“本来应该每一学年结算一次的,由于结算系统复杂,开发建立完善的系统耗时较长,所以累积到现在来结算,给学生带来了不便和误解。”
“学校绝不是变相涨价”,李斐表示,学分制收费标准是根据原来的学年制收费的总数倒推换算来的,所以与按学年4次平均缴纳的学费是基本持平的,不会产生多出费用,只是存在结构差异。
“比如大三的学生,修的学分最多,正好处在高点,欠的费用最多,可能达到了数千元,但到了大四,以实践课为主,学分很少,只需要交很少的钱,算下来跟原来的费用是持平的。至于还有欠了上万的学生,是因为之前没有交过学费。”李斐说,“实际上,每年都有学生大四毕业了还欠了几年的学费,学校出于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没有真的跟学生追究过。”
记者采访学生后发现,除了转专业的学生外,大部分的学生经过计算,按学分制收费的实际费用跟按学年收费的花费差不多。学生们表示,按学分制收费,可以更明确地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了哪里,不会稀里糊涂地去选课混学分了,但学生们对这种突然的催费方式仍然不满。
武汉大学16日纠正调整结算方式,采取弹性收费方式:每年5月15日至30日、10月15日至30日期间工作日都可进行阶段性结算。有困难的学生,也可在正常毕业学期的5月按学分进行统一结算;学生注册与选课不受影响。
那么,按学分收费会不会对希望多学些课程的“学霸”不公平?武汉大学本科生院院长陈传夫解释,学校实行学分奖励制度:学生超出培养方案产生的学分费用,学校给予6个学分奖励;学校拿出2万学分奖励优秀学生,即优秀学生可免费多学四至五门课。学生一学年内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7及以上,下一学年奖励3学分的课程;学生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前1%的,返还全部课程学分学费。
李晓红表示:“这项改革学校不是在同学学费以外多收费用,相反,学校为鼓励学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后多选修课程,还要格外拿一笔钱奖励同学们多选课。”
学分制改革的目的不是收费,而是推动学生自主学习
有一些学生表示,学分明码标价的方式让人感到不舒服,似乎学校变成了超市,学分变成了商品。这是否会令教育成为消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学分制收费确实并不是完善的,也还存在问题,例如可能会引起教育的功利化。但实践证明,学分制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而学分制收费作为学分制的配套完善措施,已是世界一流大学通用的模式,符合现代高校发展的趋势。
他说,之所以产生争议,根源是大家对高校的不信任,是高校的很多配套改革并没有跟上来。
事实上,从上世纪80年代起,全国高校陆续实行了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可以给学生更充分的选课自由,优化知识和能力结构,国内外高校互认学分,也为跨专业跨学校跨国学习交流提供了便利。目前,国内高校基本都采取了学分制的制度。
但与美国等国家的高校基本配套采取的学分制收费不同,国内的高校虽然实行了学分制,但仍然是按照学年制定额收缴学费,直到近几年开始,国内部分高校开始尝试按学分收费。
除湖北外,上海、浙江、江苏、湖南、山东等地,已经出台了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李晓红说,学分收费制改革目的不是学校获利,而是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扩大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以主人翁姿态选择真正喜爱的课程和心仪的老师。另一方面,促使教师增强教学责任感,提高课程质量。
但熊丙奇认为,完全学分制改革,必须信息公开透明,而且要和学生自治、学术自治、教授治校结合起来实施。学生现在在高校中是弱势群体,并没有保障自己权益的机构,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害怕高校变相涨价,担忧自己的权利受损,是很正常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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