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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章程(4)

2014-05-17 00:02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广西考生:

  1.广西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2.广西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主科成绩不低于160分(满分180分)者。

  (二)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

  1.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2.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主科成绩不低于200分(满分225分)者。

  3.以上排名是指所有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统一排名。

  九、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十、以上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时,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及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七章录取要求

  第二十一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其中,我院部分专业对考生身高、男女比例或身体有特殊要求,具体详见我院2014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奏为主)]、艺术教育专业仅招录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等五种乐种;音乐学(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专业仅招录演唱和演奏(键盘)为主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本科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各乐种录取人数根据本年度专业教学需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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