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校资讯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3)

2014-05-16 23:55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是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

  监督电话:0771-5612492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12367、5610122(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agx.com.cn;

  电子邮件: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校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学和特困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毕业时颁发通过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注册的“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