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能素质考核。主要测试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3000米跑等。考核标准按《军人体能标准》中入伍训练标准掌握。
4.身体心理检测。重点对学生身体、心理进行检测。
5.公示政审。驻校选培办挂靠管理单位会同签约高校,依据“三考一测”结果等额遴选选拔对象,其中政治考察不合格、学业成绩考评不符合要求、身体心理有严重疾患的,不能确定为选拔对象。对拟招收对象的结果在学校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一周,同时对所有对象进行三个月的考查政审,与合格者签订《中国人民大学国防生协议书》,发放国防奖学金(自签约之日起算),转入新闻学专业学习。
五、国防生应当履行的义务
国防生遵守中国人民大学各项教育管理制度的同时,要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国防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履行义务,未经学校和选培办同意,不得中途放弃在校学习,不得转专业、退学、休学、考研等;不得要求出国留学或出国探亲,毕业时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完成部队安排的军政训练科目,体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经考核合格,按《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后统一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
六、国防生的有关待遇
1、在校期间待遇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计划生待遇的同时,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按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用于学费5000元(学费超出部分由学生自己补足)、生活补助费5000元;国防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与同年级同专业其他学生同等标准,如食宿费、教材费等。
2、毕业后待遇
国防生毕业后按协议到武警部队工作,授予中尉警衔,副连职(技术13级)待遇。非组织安排,毕业后服役不满5年的,不得退出现役。
七、违反协议处理办法
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取消国防生资格。被取消国防生资格的学生由学校按《协议书》及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
报名地点:招生就业处(北区食堂604室)
报名材料:武警部队遴选国防生报名登记表、大学一年级成绩单(要求教务部分签字盖章)
报名程序:认真填写《武警部队遴选国防生报名登记表》,请所在学院党委完成思想品德鉴定后,将表格送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北区食堂604室)
联 系 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62516442
武警选培办咨询电话:62515111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武警选培办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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