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凡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省定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考志愿的自主选拔招生批次填报我校者,将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自强计划”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及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六、监督机制
(一)河南大学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领导组,统一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的整个过程在河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合格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四)若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两年的推荐资格;若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已被认定的资格。
(五)其它违规行为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22196686 22868221(兼传真)
网址:http://zs.henu.edu.cn
邮箱:hedazhaoban@126.com
微博:http://weibo.com/hndxzsb
地址: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75001
八、以上内容由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