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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2014-05-16 03:44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九、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学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计算机技术类专业:6000-7000元/年.人;财经类专业:6000-7000元/年.人;电子机械类专业:6500-7000元/年.人;食品类专业:6000-6500元/年.人;农科类专业:4000-7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根据公寓结构和条件的不同,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350-1200元/年.人。

  (三)书费:预收书费5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十、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六)投档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比例投档录取。

  1.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4.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以出档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十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院校“单独或联合组织入学测试,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实施招生录取”的一种新的选拔录取形式。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内,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需再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考,学生入学后在管理、教学、学制、学费、毕业证等相关待遇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入学的考生一致,具体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阅《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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