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校资讯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2014-05-16 03:39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六、体检标准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CASC”“美鹏”及“天华”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八、学生就业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航天航空系统就业,近五年来,毕业生初次平均就业率均达95%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连续11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作为全国三所高校代表之一,学校在教育部召开的“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九、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

  2、我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简称CWU)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历教育项目(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层次:本科)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国内前2年),后2年转入CWU学习者,学费按美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该年级标准收取;我校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学历教育项目(专业:会计;层次:专科)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采用“3+0”联合办学模式,即3年在我校完成全部课程。

  3、住宿费标准为800-1600元/年。

  (以上收费以广西区物价局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数据。)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