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2]1172号)文件规定。
学费:文史、经管类专业每人每学年9800元,理工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1000元,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
住宿费:4人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人每学年900元;8人间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二十四条 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制度。另外,学院还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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