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招生计划
贵阳学院2014年计划招收本科生2735人,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贵阳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贵阳学院按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投档顺序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专业安排及退档: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须有各省(市、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福建省和江西省艺术类除外)。
(3)湖南省、福建省和江西省艺术类考生在省级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专业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自治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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